佛友問:還有一個問題,師父開示解答來信疑惑(二百八十)20190118,問:我向師兄介紹到菜市場某個水產店裡買甲魚放生,並告訴她我買的價格,讓她買的時候自己跟魚老闆砍價。我只是這個店的買客。可能當時也跟魚老闆說過,你價格優惠點,我幫你介紹生意之類的話。不知我這樣做是不是屬於斂財?答:這樣做不如理不如法。幫他介紹生意就是介紹殺業,這句話已經造口業了,很厲害的。
現實生活中師兄們去放生,同樣的魚類會選擇便宜的去放生。有的魚老闆很會辦事,看到放生的來了就會比其他家的每斤便宜5毛或是1塊,有的還幫忙運到放生地點去放生,這就導致了會經常去一個魚老闆那裡買魚,怎麼做才能如理如法呢?感恩師父。
師父答:不能經常去一個魚老闆那裡買魚,你們經常去就會助長他要持續做這個生意的念頭,那助長了他這樣的念頭不是造業了嗎?(是,師父。那其他的地方一樣的水產品,價格高一點,我們要換另外的魚老闆,這樣去放生是嗎?)對啊,價格高跟人家講一講價,你們絕對不能固定在哪一個魚老闆那裡,長時間在他那裡買魚,他一直把這個生意做下去,你說你們沒有業障了?(是的,師父。)聽懂了?(聽懂了,師父。)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