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44:聽師父說了「父債子還,夫債妻還」,如果我的前夫作風不檢點,現在與我離婚了,我是否還要承擔他的業障?
答44:
(1)夫妻本是無緣不來,丈夫在外欠的情債妻子也要還的。
(2)如果離婚,要徹底離掉。斷掉一段時間,以三年一個階期為準,三年後才能不影響你。
(3)就算離了婚,在三年內前夫造的業照樣會影響你的。猶如夫妻雙方的離異實際上除了因果之外,已造成的惡業是共同所為。故共業需共同承擔。
(4)如果一方好好念經,消孽還債,把冤結徹底解開,不再欠對方的時候,就可以不用承擔對方的孽障了。
• 如果是對方提出來的離婚,那是對方的業障,像這種情況,每天念3遍《禮佛大懺悔文》,念一段時間心無芥蒂,這個事情就化解掉了。如果是女方提出的,女方的業障就大,需要每天禮佛,至少要念1000多遍,一直念到心中對這個事情完全放下了,說明業障懺悔得差不多了。《禮佛大懺悔文》一撥一撥念,比如說108遍,一撥一撥念下去。每個月送一撥小房子,送49張,敬贈自己名字的要經者,祈求化解與對方的冤結。